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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发展前景展望
·涉外服务机构
兰州园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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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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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准入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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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,凡对外商开放的投资领域,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均可进入。鼓励个体、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以独资、合资、合作、特许权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。
允许民间资本以独资或股份制形式成立各种非金融类投资公司。
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条件。凡自然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,注册资本不足法定出资额的,可分期注入。首期注入资本只要达到法定最低出资额的20%,工商部门即可登记注册,但1年内注入额必须达到50%,3年全部到位。
省内外私人资本均可通过参股、控股、兼并、收购等形式,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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