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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发展前景展望
·涉外服务机构
兰州园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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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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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优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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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引内联企业在兰州市兴办项目,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、增容费;产品出口或先进技术企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、原材料生产企业免征基础设施配套费。
外商投资企业所需水、电、热力、原材料、货物运输和通信配套设施建设,均按当地国有企业收费标准计收费用,并给予优先安排。
市外投资者来兰投资新办专业或综合市场,符合商贸中心建设规模要求,经批准在市场试营业启动期6-12个月,免收一切费用。
内联企业一次性购买本市商品房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(含1000平方米),减半征收房地产交易手续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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